分手后前男友把我的东西都扔掉了,能不能起诉他要求赔偿?

时间:2024-07-12 作者:杭州法律在线咨询网

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,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,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合同,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七条,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建议尽快搜集证据起诉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可以搜集证据起诉维权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juhooo.cn/849804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鄂州律师 蚌埠禹会区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南宁律师 大庆律师 蚌埠淮上区律师 汝州市律师 万安律师 南阳律师 果洛律师 奉化律师 永康市律师 合肥律师 东莞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大庆律师 衡阳律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 南昌西湖区律师 新余渝水区律师 亳州蒙城县律师 北京海淀区律师 大连金普新区律师 如皋市律师 信宜市律师 惠州律师 新乡律师 泰安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遵义律师